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第一批)的通知(鲁经信字〔2018〕38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加快推动《关于支持首版次高端软件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重点领域
首版次高端软件是指省内企事业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指导目录》(2018年版)所包含的领域,本次申报重点支持:
(一)共性基础软件
(二)工业软件
(三)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型软件及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和重大事故,具备技术创新和研发的水平与条件。
(二)软件创新程度高,在系统、架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在功能上有重要创新,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或实现替代进口。
(三)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四)软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权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符合相关标准。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软件研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价值和示范效应。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三)申请首版次软件的软件产品知识产权、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
(四)省级以上学会(协会)或1位相关领域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出具的首版次高端软件推荐意见。
(五)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属地向各市经信委申报,各市经信委审查汇总后,于4月17日前正式行文连同汇总表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请使用EMS),同时报送电子版。中央和省属企业(单位)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请。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参加,对初审合格的首版次进行评审认定;根据需要可组织专家现场考察。
(三)对通过专家评审认定的首版次高端软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上公示。
(四)对通过公示的首版次高端软件,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予以发布。
联 系 人:韦 伟
联系电话:0531-86126245
电子邮箱:sdrj86126245@163.com
通信地址:省府前街1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附件:附件1-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书.doc
附件2-汇总表.doc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